一、法定檢驗周期(強制要求)
1、首次檢驗
新裝/移裝設備:投入使用前30日內完成 監(jiān)督檢驗
改造/大修后:72小時內申請 專項檢驗
2、定期檢驗
基礎周期:12個月(高風險場所縮短至6個月)
可延期情形(需提前30天報備):
近3年檢驗合格率100%
設備使用率<200小時/年
加裝AI監(jiān)測系統(符合GB/T 3811-2025標準)
二、企業(yè)自檢要求(合規(guī)運營)
日常點檢
操作人員:每日作業(yè)前檢測 制動器/限位器/鋼絲繩
技術負責人:每月測量 主梁下撓度(允許值≤S/700)
年度維護
必須檢測項:
起升機構齒輪磨損量(對照JB/T 1306-2025標準)
電氣系統絕緣電阻(≥1.5MΩ)
軌道壓板螺栓預緊力(推薦值1.2倍額定載荷)
三、特殊情形檢驗(立即執(zhí)行)
觸發(fā)條件:
超載使用≥1次
遭遇6級以上強風/地震
安全監(jiān)控系統(黑匣子)發(fā)出3級警報
處置流程:
停機并懸掛「禁用」標識
72小時內向特檢院提交 故障數據包
取得《特種設備復檢合格證》后方可重啟